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建筑安裝工程建設項目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推動北京市安裝工程質量水平提高,規范安裝工程優質獎評選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是北京市建筑行業安裝工程質量的最高獎項。
第三條 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負責組織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評選。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安裝分會負責評選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堅持企業自愿申報參評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的原則。
第五條 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的評選工作堅持“優中選優”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申報范圍及條件
第六條 申報工程項目應符合國家、地方有關建設管理程序及合法審批手續。應有開工許可證、竣工驗收手續,并經過一年以上時間運行使用。沒有發生質量事故,無質量隱患,運轉正常。
第七條 積極推進技術進步與科技創新。申報工程項目應有建筑行業推廣的新技術應用項目,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并在關鍵技術和工藝上有所創新。
第八條 申報工程項目范圍:
1、安裝工程項目在200萬元及其以上的民用建筑項目或具有獨立生產能力或主體設備的工業項目。
2、住宅小區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的安裝工程。
3、專業安裝工程:安裝工程項目在100萬元及其以上并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可按單項專業安裝工程單獨申報。
4、同一個建筑物或同一個住宅小區10部及以上的電梯安裝工程。
5、其它安裝工程:安裝工程項目在100萬元及其以上。
6、科技含量較高,施工難度大,工藝先進、獨特、有一定代表性,規模較小的項目,也可申報參評。
第九條下列工程項目不予以評選:
1、使用國家、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設備、配件的工程和對環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
2、不能查驗的工程項目,或竣工后全部或絕大部分被隱蔽且不便查看的工程項目。
3、在施工中發生過四級及其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4、已經參加過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評選而未被評選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 報
第十條 凡符合本辦法申報范圍和申報條件的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由承建單位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由幾個企業共同承建的機電安裝工程項目,可以聯合申報,分別表彰。申報應以承建該項目工程量最大的企業負責組織申報資料和安排接受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 參與工程項目的建設、設計、監理、主要系統設備制造、勞務等單位,可自愿隨申報單位一并申報,分別表彰。
第十三條 申報單位應按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申報手續和提交下述有關資料(提交書面資料一份,電子文檔一份),報送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安裝分會。
1、申報單位按《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申報表》欄目填寫,并簽章。推薦意見各欄,由建設單位(使用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意見”應包括工程運轉或使用是否正常,能否達到生產或使用要求,對工程質量是否滿意;“設計單位意見”應包括是否達到設計意圖;“監理單位意見”應包括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有關檢驗評定標準,是否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
2、工程承包合同(提供首頁、承包范圍頁、合同額頁、蓋章頁)或能證明安裝工程量/安裝工程施工產值的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3、工程開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4、申報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復印件。
5、工程項目所涉及必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報告。建設方和施工方共同簽署的主要設備和系統裝置聯動試運行合格證明。
6、先進安裝技術應用介紹(1500~3000字)。如有科技成果項目或專利項目,應附有科技成果鑒定報告或專利證書復印件。
7、工程介紹(1500~2000字)。包括工程特點、難點,對質量、進度控制措施,及能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工程彩色數碼照片2至5張。
8、申報資料要準確、真實。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文件、證明材料和印章應清晰,容易辨認。
第十四條 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安裝分會審核《申報表》和所附資料,符合評選范圍和申報條件的申報項目,列入初評查驗計劃。
第四章 評 審
第十五條 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評審工作設立評審委員會。其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評審委員由行業內知名專家組成。
第十六條 設立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初評查驗專家庫。
第十七條 初評查驗工作程序:
1、每項申報工程,組織一次初評查驗。
2、初評查驗工作,依據規范、規程、標準和設計要求及有關規定。抽查工程管理文件和施工資料與抽查工程實體質量相結合,觀感質量與重點抽測相結合。注重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環境質量無毒害、重要部位構造做法和細部質量。
(1)工程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開工手續、工程交工驗收和竣工手續,會議記錄及施工日志等;
(2)安裝隱蔽記錄、調試記錄、系統運行記錄,材料、設備合格證和必要的檢測報告等;
(3)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工程竣工圖及設計變更資料。
3、隨機指定抽查工程部位和路線,進行現場各項管理貫徹實施和工程質量狀況檢查。凡是查驗組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絕。
4、初評查驗小組對現場檢查按照《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工程質量評審標準》進行評分。在此基礎上,提出初評查驗意見。
第十八條 由初評查驗小組根據檢查、評分進行綜合評定,并提出書面評價意見。初評查驗小組及其相關人員不得自行對外公布工程初評評價結果。
第十九條 評審委員會聽取初評查驗小組的匯報,審查申報資料,質詢評議,以無記名投票表決。評審委員會評審表決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到人數的75%及其以上。凡得票數達到或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工程項目,確定為入選工程。評選結果在有關媒體上公示。
第二十條 參與評審工作的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保守機密,公平、公正。不得牟私利收取禮品、禮金。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公示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二十一條 評審工作組織機構及參與評審人員要接受被評單位和公眾監督,評審人員要對本企業工程進行回避。
第五章 表彰獎勵
第二十二條 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向榮獲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的單位授予獎杯和證書,并通報表彰;向獲獎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頒發相應獎項證書。
第二十三條 評選結果公布后,發現嚴重質量問題,經核實,取消其榮譽稱號,收回獎杯和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復制獎杯、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申報表》
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
申 報 表
工程項目名稱:
申報單位:(章)
申報時間:
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制
表(一)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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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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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及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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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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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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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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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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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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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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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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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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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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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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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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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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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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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
表(二)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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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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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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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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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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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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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工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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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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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算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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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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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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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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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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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簡介(主要做法和特點): |
表(三)
1、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意見:
年 月 日(章) |
2、設計單位意見:
年 月 日(章) |
3、監理單位意見:
年 月 日(章) |
表(四)
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初評查驗意見:
初評查驗組長:
年 月 日 |
北京市安裝工程優質獎評審委員會意見:
評審委員會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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